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肖专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丈夫婚内陪异性旅游花的钱,妻子能否要回?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20 14:12)    点击:44

丈夫婚内和异性同游三亚,并且包揽了各项费用,旅行期间丈夫为异性出的钱,妻子有权要回吗?

网友咨询:

丈夫婚内陪异性旅游花的钱,妻子能否要回?

律师解答:

丈夫给第三者支付旅游机票、住宿及包车费用的行为,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的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赠与,其行为侵犯了妻子享有的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属,损害了妻子的权益,妻子都有权追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夫妻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外,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双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有配偶者擅自将共有财产赠与婚外异性,既违反公序良俗,亦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利,该赠与行为无效。

律师解析:

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家庭生活中,和男性相比,部分女性往往在家务上承担更多,且在经济上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因此,离婚诉讼中,女方可以依法享有以下权益:

一、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受到照顾。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获得家务补偿。如果在家庭生活中,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获得生活困难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如果女方离婚后没有住房的,可以要求男方给予生活困难帮助。

四、获得损害赔偿。如果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重大过错,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五、财产不受侵害部分家庭中,由于男方实际掌握财产,离婚时,女方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容易受到侵害。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男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男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女方发现男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肖专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肖专律师,肖专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肖专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285110113,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肖专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贵阳律师 | 贵阳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肖专律师主页,您是第18203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