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20 14:01) 点击:26 |
自1994年国家安居工程方案提出以来,各地一直大力开展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大部分人对于“经济适用房”这几个字都耳熟能详。在房价居高不下的今天,经济适用房已成为中低收入家庭刚需住房的首选。 网友咨询: 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 律师解答: 公民的合法继承权,受法律保护。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而经济适用房,系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一种房屋。该房屋面对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一定的福利保障性质。故经济适用房的继承,也有别于其他一般商品房。 实践中,经济适用房已具备回购或转让条件且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可作为遗产由死者亲属继承。若继承人不属于申请家庭成员,即既非买受人又非同住人的,继承人相应权利对应的则是产权份额按照规定发生回购或转让后所得的折价款。 律师解析: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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