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20 13:46) 点击:47 |
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及信息技术的普及,个人电脑及电子产品广泛进入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传统的书写方式已经被部分替代为打印,那么打印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 网友咨询: 打印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 律师解答: 打印遗嘱有效成立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法定要件,缺一不可: 一是打印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须符合法定的资格、数量、在场见证等方面的要求; 二是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 三是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施行前,遗嘱人以打印方式立的遗嘱,当事人对该遗嘱效力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但是遗产已经在民法典施行前处理完毕的除外。换句话讲,无论何时订立的打印遗嘱,只要遗产在《民法典》施行前尚未处理完毕的,均应当适用《民法典》的新规定审查打印遗嘱的效力。但遗产已经处理完毕,则不会因为《民法典》的实施发生改变。 律师解析: 根据不同的遗嘱方式来进行认定,如果无充分证据证明是由立遗嘱人亲自打印,或可证明是由他人代为打印的,则一般应认定为代书遗嘱。这时候,就要满足代书遗嘱的条件: (1)遗嘱人欲立遗嘱时,首先应邀请两名以L见证人到场,并请其中一人做代书人。 (2)由立遗嘱人日达,代书人作记录。可以采用打印的形式。 (3)代书完毕,代书人必须向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宣读记录即遗嘱全文,或者传阅;并经遗嘱人审阅全文后,至遗嘱人完全同意和认可为止。之后,代书人应注明订立遗嘱的年、月、日和地点,并记明代书人姓名。 (4)最后,由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名。如遗嘱人不会写字,应以按手印代替,由代书人在其手印前写明遗嘱的姓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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